一、网络培训入口
网络培训由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评审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实施。会计人员可以在”内蒙古会计网“点击首页【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图标选择培训网站登录学习。
二、信息采集入口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功能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菜单下。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完毕后,信息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后才能登陆。
三、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至以后年度。
会计人员通过各种继续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分累积情况可以在系统【继续教育学分银行查询】中查询、确认。“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继续教育档案查询】中记载了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四、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自治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除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外,还需要按要求完成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是评审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转载自:内蒙古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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