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称职业病新增病种将加速调整
国家卫健委最近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相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在会上介绍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调整工作,希望新增病种得到扩大。
自2020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了相关单位进行了前期调研,了解了国外目录制定的进展情况,并走访了用人单位、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相关部门和专家的研讨,听取了各方对目录调整的意见,并组织了专业机构进行了拟新增病种的诊断标准研究。目前,拟新增病种已经基本确定,并且目录调整工作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加速有序推进。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职业活动时,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当劳动者患有相关疾病,并且该疾病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病种,在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确诊后,劳动者就可以按照法律享受相关保障待遇。
我国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了10个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疾病都是法定的职业病。而在职业人群中常见的腰背痛、颈椎病、静脉曲张等疾病,既与工作中长时间不良作业方式有关,也可能是不良生活方式等因素引起的疾病,一般被称为工作相关疾病。从关联程度上看,法定职业病是从工作相关疾病中选取出来,易于进行职业病归因诊断,并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疾病。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就业人数超过7亿人。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调整工作总体上遵循着“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新增的职业病病种必须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必须关注重点职业人群,弥补现行目录的不足,同时不增加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这些工作思路,相关纳入目录病种的遴选工作也将得到很好的开展。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制定还是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都是为了预防职业病,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病种,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责任,做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管理,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可能性。对于未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工作相关疾病,重点是鼓励用人单位定期为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轻松备考,我们会及时更新成人高考的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等,想要获取更多成人高考的干货内容和题库资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成人高考优题宝”小程序即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