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南京市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3年4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1日结束!那么2023年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学习内容以及学习要求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入口
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南京市财政局“-“办事服务”栏目-“会计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对象
继续教育对象为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属企业、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学习内容与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
(一)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
(二)学习方式:
1、企业类(含南京市各类企业、在宁部属及省属企业):会计人员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
2、行政事业类(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会计人员采取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
网络培训机构共三家:正保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参加学习。
转载自: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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