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省实际情况,我们将根据历史科目组合和物理科目组合来划定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统考本科、高职(专科)等。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的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的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本科专业的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的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而艺术类高职(专科)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的80%。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招生院校可以对艺术类本科有关专业提出高于本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的成绩要求。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当仔细阅读所报考院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了解院校关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专业统考及校考成绩、身体条件、音乐主修行当、专业方向等各种要求,并结合自身条件谨慎选择填报,规避退档风险。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省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为了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时发布。
9.省统考综合分计算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统考批次中,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本科专业还需要参加校考。为了获得更多信息,考生需提前仔细阅读招生院校的官方网站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招生简章,了解相关要求,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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