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下一步国家制度建设做出了新的安排,确立了国家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即“三步走”安排,是指到新中国成立100年,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发挥。()
解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总体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对标我们党已经确定的到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三步走”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到建党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是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集中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