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甲企业自有房产14栋,房产原值共计135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栋房产在2010年底已经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房,2011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房产原值共计2000万元。
(2)8栋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房产原值共计10000万元。
(3)1栋房产用于职工学校和托儿所,房产原值500万元。
(4)2栋房产用于对外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每栋按月收取固定收入10万元。由于特殊情况,2011年5月1日收回1栋进行大修理,大修理时间为7个月。大修理后该房产原值由500万元上升为1000万元,12月1日作为厂房投入本单位使用。
已知: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