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适?为什么?
清泉物业管理公司接管了丽苑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公司新来的会计小周负责测算该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他所测算的费用中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问题
1.你认为这样的测算对吗?
2.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应该包括哪几个部分?
3.物业服务成本由哪几部分构成?
A.通过有偿培训,使商业场所租户提高消防意识,熟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B.针对商业场所特点,完善各种消防标识配置,同时,一定要保持标识的完整、清晰
C.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随时起作用
D.结合商业场所经营特点,制定消防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消防演习
A.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要求
B.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要求
C.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要求
D.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要求
A.史密斯先生退休后,他的儿子接管了他的公司。
B.在史密斯先生退休前,他的儿子接管了他的公司。
C.史密斯先生退休是因为他的儿子接管了他的公司。
D.史密斯先生一退休他的儿子就接管了他的公司。
案例分析 红海服装城是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所属的一个大型商业项目,因资金需要,2012年11月8日,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决定将服装城一、二层共l80个摊位进行出售。众多个体工商户与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签订了“红海服装城摊位买卖协议”,约定每个摊位售价35万元,出资购买者取得固定摊位,对所购摊位拥有所有权。但双方来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自行向购买摊位的个体工商户颁发了“红海服装城摊位所有权证”。2014年2月16日,因为市政道路建设需要,红海市决定对红海服装城进行拆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对服装城建筑实行征收,按规定给予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经济补偿。2014年4月6日,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发出“告摊主用户书”,称:因城市建设需要,红海服装城拟进行拆迁,从4月16日起服装城停止营业,请各固定摊位的摊主子一个月之内自行搬出服装城,待新服装城建好以后再给各位摊主安排摊位,但不给予各位摊主经济补偿。各位摊主认为:服装城固定摊位的所有权人是出资购买摊位的个体户,因此,各固定摊位的摊主应该获得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红海市市场发展中心还应给予各位摊主停业期间的经济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问题:(1)红海服装城各固定摊位的摊主是否已经取得了所购买摊位的所有权?为什么?
(2)我国房屋征收补偿的责任主体是谁?
(3)我国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有哪些?
(4)红海服装城各固定摊位的摊主是否能够获得政府对服装城征收拆迁的补偿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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