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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湖北省十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了吗?

    2023-03-06 来源:简答题

    从十堰市财政局发布的“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了解到,2023年十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12月31日截止。那么2023年十堰市会计继续教育对于时间安排、学分管理与信息采集都有哪些规定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时间安排

    湖北省十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本年度及补学学习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学分管理及登记

    (一)学分管理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二)学分登记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属地登记管理。会计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发生变化的,应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中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

    2.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由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在培训后30日内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3.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登记。

    三、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提前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鄂财办会〔2021〕40号)要求进行。具体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信息采集”入口按要求注册用户名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市财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才能进行继续教育。

    转载自:十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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