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财政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23年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那么之前年度未完成的可以补学吗?可以补几年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补学年度
报名补学2022年度继续教育的,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学习及测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24时。届时未完成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相关继续教育学分将不予确认。
二、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 学分,且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三、登录入口
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专题-会计之窗。
首次在上海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他采集对象若在采集前已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缴费完成,应先完成学习和考核,待主管财政部门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后(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转载自: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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