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影录音录像公司与作家汪曾祺签订合同,汪先生给予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对其作品《受戒》进行影视改编及拍摄的专
对此,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电影学院侵犯了其对《受戒》进行改编、拍摄的专有权。北京电影学院则辩称:组织学生改编拍摄的《受戒》一片是学生毕业作业,是学院的行为。属于对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因此没有侵犯原告对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问题:
对此,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电影学院侵犯了其对《受戒》进行改编、拍摄的专有权。北京电影学院则辩称:组织学生改编拍摄的《受戒》一片是学生毕业作业,是学院的行为。属于对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因此没有侵犯原告对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问题:
A.2047年6月1日
B.2047年6月12日
C.2047年12月31日
D.204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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