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Dume2020
发布时间:2022-01-07
[主观题]
肖某,男,36岁。2011年11月13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肖某没有上诉。12月13日,
肖某被送往某监狱服刑。 2013年11月15日晚,肖某违规在监区小组厕所内洗澡,被同室罪犯温某告知值班警察,值班警察对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出检讨。肖某回到小组后与温某发生激烈争吵。11月21日,肖某趁人不备将一根铁制条形支架偷偷带回监舍。22日凌晨1时许,肖某趁温某熟睡之机,手持铁制支架猛击温某头部数下,经法医鉴定,温某的伤情为轻伤。检方对肖某的故意伤害行为提起公诉,经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肖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
【问题】 对于肖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简答题官方参考答案
(由简答题聘请的专业题库老师提供的解答)
查看官方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