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队于7月份在湖南某工地施工,经现场试验确定了一个掺木质素磺酸钠的混凝土配方,经使用1个月情况均正常。该工程后因资金问题暂停5个月,随后继续使用原混凝土配方开工。发觉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明显延长,影响了工程进度。请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
【背景材料】
1995年10月20日,某化工厂与某市政工程公司签订钢铁厂地下排水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长7000m,市政工程公司将任务下达给该公司第四施工队。事后,第四施工队又与某乡建筑工程队签订分包合同,由乡建筑工程队分包4000m施工任务,合同金额40万元,11月10日正式施工。1995年11月25日市建委主管部门在检查该项工程施工中,发现某乡建筑工程队承包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某乡建筑工程队不予理睬。12月6日市政工程公司下达停工文件,某乡建筑工程队不服,以合同经双方自愿签订,并有营业执照为由,于12月12日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第四施工队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毁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1.依法确认总、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由哪个机关(机构)确认?
3.某乡建筑工程队提供的承包工程法定文书完备吗?
4.某市建委主管部门是否有权责令停工?
5.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如何裁决?
问:
(1)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可能是什么?
(2)已发生过三次火灾,即明知可能发生火灾于某还继续进行电焊施工,于某可构成放火罪吗?为什么?
(3)如于某的行为如果构成
某气象局在机关院内铺设管道,由甲工程队负责施工。甲工程队在马路边上违规码放管线,当某乙(7岁)经过此地时,管线塌落,造成某乙当场死亡。对某乙的死亡,责任者是()。
A.某气象局
B.甲工程队
C.某气象局和甲工程队
D.某气象局、甲工程队和乙的监护人
背景:
某市政公司承包某路段的改建工程,全长1.5kin,工期为当年7月至次年2月。该路段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结构层:20cm石灰土底基层,30cm二灰碎石基层,6cm粗、3cm细沥青混凝土面层;两侧为彩色人行道石板。
项目部进场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即编制了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规定由项目部安全员定期组织综合安全检查。该施工组织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即开始工程项目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将填方工程分包给某工程队,当土方路基第一层填筑、碾压后,项目部现场取样、测试,求得该层土实测干密度,工程队随即进行上层填土工作。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向该工程队发出口头指示,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完毕符合验收程序后,又继续施工。
在一次安全检查中,监理工程师发现一名道路工在电箱中接线,经查证,属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按工程进展,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正值冬期,监理工程师要求项目部提供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措施。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发出暂停施工指令的原因是什么?其指令方式应如何改进?
2.沥青混凝土冬期施工应采取什么措施?
3.道路工错在何处?
4.项目部关于安全检查的规定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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