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涉及“乔丹”商标的3件案件中,最高法依法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再审申请人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在其余7件案件中,最高法依法认定再审申请人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
A.12月8日
B.12月7日
C.12月6日
D.12月5日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44.44%
- · 有4位网友选择 A,占比44.44%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