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商(本题下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
2014年6月,乙公司决定将原规划的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增加合同价款3000万元。2014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12000万元,年底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3000万元。本年结算金额为13000万元,未收到价款。
2015年2月底,工程按时完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工程成本25000万元。在2015年2月底,工程结算金额为500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
假定:
(1)每年发生的成本中有60%是人工成本,人工工资尚未支付。剩余的40%为购入材料成本。
(2)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3)甲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于2014年1月10日对外提供,此时仍未就增加合同价款事宜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要求:
(1)根据资料,编制2013年收到预收账款、发生成本、结算款项的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3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编制2014年收到预收账款、发生成本、结算款项的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4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编制2015年收到预收账款、发生成本、结算款项的分录;
(6)计算甲公司2015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