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hhct2007
发布时间:2022-01-07
[主观题]
案例三 1997年,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
合同。之后,双方于2000年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将该商标使用权延续到了2010年。2008年,香港鸿道集团通过贿赂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获得了补充协议,再次将商标使用权从2010年延长至2020年。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主张: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归广药集团;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支付2010年至今的侵权损害赔偿金。请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24、该案中的合同效力争议,应如何适用法律?(2分) 25、该案中的商标权归属争议应如何适用法律?(2分) 26、该案中的商标权侵权赔偿问题应如何适用法律?(2分)
简答题官方参考答案
(由简答题聘请的专业题库老师提供的解答)
抱歉!暂无答案,正在努力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