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侦查人员说,他和李某在喝酒时,李某曾经无意中提起其曾经强奸过一个女孩的经过。张某向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几种?
A.间接证据
B.传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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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0%
A.间接证据
B.传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A.间接证据
B.传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A.侦查人员因有其他事情,让治安辅助人员主持进行辨认
B.侦查人员让李某、张某二人一起对林某进行辨认
C.侦查人员吴某一人主持辨认,当时确实人手不足,且情况紧急
D.林某对李某进行辨认时,侦查人员指着李某的照片问林某“是不是他”
B.侦查员在讯问时对李某说,如果不承认,就把你女朋友也抓进来,按同案处理,李某因此承认杀人
C.侦查人员讯问时对李某说,再不承认就把你拉出丟,就说你逃跑,一枪打死你,李某只好承认
D.侦查人员用测试仪对李某进行讯问,每当仪器显示可能说谎时,就大声告诉他,你说谎,李某无法承受心理压力,承认杀人
A.程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程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归还。2011年3月20日。
B.李先楚的同事乔某的证言。乔某证明,他在2011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C.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说:“我在20113年3月20日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D.李先楚的朋友张某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2011年3月底与张某外出旅游时向张某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A.通知李晓华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B.侦查人员询问李晓华时,没有通知其父母到场
C.侦查人员到李晓华家向李晓华了解情况时,向其出示了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D.李晓华害怕被张某报复,而拒绝回答公安机关的提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其如实回答
A.程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程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归还。1999年3月20日
B.李先楚的同事乔某的证言。乔某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C.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D.李先楚的朋友张某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某出外旅游时向张某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A.程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程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归还。1999年3月20日
B.李先楚的同事乔某的证言。乔某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C.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D.李先楚的朋友张某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某出外旅游时向张某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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