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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网友lixin080108
发布时间:2022-01-07
[多选题]
12月,黑岳国内部的尼索民族自治区宣布独立成立尼索国。对尼索国的独立,甲国明确表示承认,乙国明确表示反对,丙国未作明确意思表示但于2008年2月向尼索国派驻领事,丁国也未作明确意思表示但于2008年4月与尼索国签署双边投资条约。请问,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本案中尼索民族自治区根据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有宣布独立成立新国家的权利
B.本案中甲国的承认在国际法上属于对新国家的承认
C.本案中甲、丙、丁国的意思表示或行为构成对尼索国国际法意义的承认
D.在国际法上,尼索国无须继承黑岳国对外签定的任何条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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