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融资租赁出租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几年(含)以上,可以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A.2
B.3
C.4
D.5
- · 有3位网友选择 D,占比30%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0%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20%
A.2
B.3
C.4
D.5
A.1
B.3
C.5
D.10
A.适用对象是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B. 出租方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
C. 必须是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
D. 出口货物的范围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标准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以下统称融资租赁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不得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Y、对
N、错
A.4月30日
B.5月30日
C.6月30日
D.7月30日
A.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B.出口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C.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属于视同出口货物
D.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应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