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企业直运商品销售的核算 大连百货公司201×年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8日,银行转来杭州造纸厂托收
批发企业直运商品销售的核算
大连百货公司201×年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8日,银行转来杭州造纸厂托收凭证,附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111号,开列白版纸200令,每令250元,货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元,该商品己直接由铁路运给广州百货公司,杭州至广州的运费250元,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当即承付。
(2)10日,收到本公司驻杭州造纸厂采购员寄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282号,商品已发往广州,该白版纸销售单价为351元,共计货款70200元,增值税额11934元,当即连同垫付的250元运费,一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3)16日,银行转来购货单位承付货款的收账通知,其中天津百货公司54720元,青岛百货公司42360元。
(4)23日,银行转来杭州造纸厂托收凭证,附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142号,开列白版纸250令,每令220元,共计货款55000元,增值税税额9350元,该商品已直接发往西安百货公司,杭州至西安的运费400元。经审核与合同相符,予以承付,根据合同规定运费由本企业负担10%,购货方负担90%。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