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药品检验工作的机构和基本程序。
1.我国药事法律环境,是指以()为依据,以()为主体,由数量众多的单行药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药事法规和地方药事规章组成的多层次、多门类的法律法规体系。
2. GLP和GCP主要采用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对药品()机构、人员、实验设施等和()机构的条件、职责、操作程序等做出规定,从而确保试验资料的真实可靠,试验操作标准规范,保障受试者利益和安全,保证和促进提高药品研究质量。
3.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与审批,对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使用,以及进行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是()。
4.()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5.()、()和《GSP认证工作程序》是保证药品经营过程的质量,对药品经营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
6. ( )规定了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国际化、现代化。
7.()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和要求等做了规定。
8.()对药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进行规定。
A.相邻椎弓根的上、下切迹围成椎孔
B.椎体和椎弓围成椎间孔
C.椎弓连于椎体的部分称椎弓板
D.椎弓板上发出7个突起
E.无上述情况
A.H+-Na+的交换
B.HCO3-的重吸收
C.肾素—醛固酮系统兴奋,醛固酮的分泌增加
D.分泌NH3与H+结合成NH4+排出
E.尿的酸化而排出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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