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住所在甲国的乙国公民,在丙国去世并在丁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国丙国的国际私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乙国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丙国法院认为其适用的外国法律包括该国的冲突规范,则丙国法院审理本案件应适用()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丙国法
D.丁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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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丙国法
D.丁国法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丙国法
D.丁国法
A.挪威法,因为被继承人为挪威国籍
B.奥地利法,因为被继承人的住所在奥地利
C.甲国法,被继承人在甲国死亡
D.中国法,因为物之所在地为中国
A.挪威法,因为被继承人为挪威国籍
B.奥地利法,因为被继承人的住所在奥地利
C.甲国法,因为被继承人在甲国死亡
D.中国法,因为物之所在地为中国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A.中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是中国法
B.乙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在乙国
C.丁国法,因为A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丁国
D.甲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是甲国人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
A.中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是中国法
B.甲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是甲国籍人
C.乙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在乙国
D.丁国法,因为A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丁国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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