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2019年至2022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
(1)2019年10月20日,以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购入一批工程物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发生保险费50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物资已经验收入库
(2)2019年10月25日,公司开始建造该生产线。工程领用工程物资2050万元。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薪酬80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2019年12月20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公司预计该生产线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415万元;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为1500万元。该生产线计提减值以后,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采用的折旧方法均不变
(5)2021年6月20日,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当日,该生产线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在改良过程中,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375万元
(6)2021年8月10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6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7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未发生减值。(7)2022年4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将该生产线出售给乙公司,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4月30日,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价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1)编制2019年10月20日购入工程物资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9年建造生产线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2019年12月20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20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21年6月20日该生产线转入改良时的会计分录
(6)计算2021年度该生产线改良后计提的折旧额
(7)编制2022年4月30日出售该生产线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