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3000万元,工期6个月。 (2)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5%,工程
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3000万元,工期6个月。 (2)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5%,工程预付款分别在开工后第3、4、5月等额扣回。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实际付款金额按承包人实际结算款的90%支付。 (4)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对应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偏差超过15%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偏差”调价方法,结合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确定是否调价。 (5)竣工结算时,发包人按结算总价的5%扣留质量保证会。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中,遇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施工单位按变更的施工方案处理该障碍物既增加了已有措施项目的费用,又新增了措施项目,并造成工程延期。 [事件2]:事件1发生后,为确保工程按原合同工期竣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赶工费的要求、 问题: 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要求?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