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张辉、张高平为常年往返安徽与上海之间运输蔬菜的大货车司机,被指控于2003年5月搭载邻村
A. 赵某不能获得赔偿,因为公安人员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B. 赵某应当获得赔偿,因为公安人员行为违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C. 赵某只能获得补偿,因为公安人员行为合法
D. 赵某只能获得民事赔偿,因为是公安人员的个人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戴宗邀约时迁、王英、扈三娘(时与王系表兄弟,王与扈系夫妻)等共四人,于2019年8月20日起一同在王英在广东汕头农村的老家制造冰毒50公斤。指控证据包括: 1)时迁、王英、扈三娘三人现场被抓获之后的供述,第一次均只承认三人自行制造毒品,三人分别从第二次、第四次和第五次供述(这三次讯问均无录音录像,且均在公安局办案中心讯问室)开始指控戴宗系主谋,且参与了制造毒品的全过程,只不过在公安机关突袭现场之前半小时驾车离开。制毒过程共四天三晚,四人均住在现场,空闲时就一起抽烟、喝酒聊天,其中第二天时因下雨而一起到县城玩耍。因制毒原料具有挥发性,操作时所有人都需要佩戴塑料手套和口罩。 2)现场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品50公斤(纯度90.2%),以及多种化学原料、容器、量器和包装物等制毒原料或工具。 3)现场勘验提取到十余个纯净水空瓶子、十余个小郎酒空瓶子、数十枚烟头、三支牙刷、两团带鼻涕的卫生纸和四个口罩,均提取到生物检材,并分别检出时迁、王英和扈三娘三人的DNA,无第四人的DNA。其中口罩检出毒品烟气遗留的成分。 4)现场提取到四只塑料手套,两黄一红一橙,两大(男式)两小(女式),经鉴定只检出戴宗的DNA。 5)县城街头监控录像,显示四人一起于8月21日在早茶餐厅、浴足房等地出现。 6)手机基站信息显示8月20日-23日,四人的手机保持在相同的基站覆盖范围内。 7)戴宗自始至终否认曾参与制毒,只承认8月21日到县城找网友,路遇熟人时迁等三人而一起吃早茶并浴足。戴宗还称8月23日下午被抓获之后遭到侦查人员暴力殴打,曾先后昏死两次。 8)尿检显示时迁、王英和扈三娘均吸毒,戴宗不吸毒。 9)戴宗并无正当职业,但在省城广州住别墅、自用宝马车二辆,均登记在前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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