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企业筹划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其资本总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800万元股份,其余向社会公开募股。其中发起人甲厂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于是由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专门定作了一批装饰材料,价值140万元。该公司筹建组经批准进行公开募股,但四个月募股期过后只筹集了100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此时,二七塑料公司的140万元装饰材料费应由( )承担。
A.甲厂
B.作为发起人的八家企业连带
C.谁都不承担
D.发起人按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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