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华北地区的一...
【资料】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华北地区的一家上市公司,甲公司20x7年至20x9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x7年1月,甲公司购入一幢建筑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 0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2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甲公司购入的上述用于出租的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36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年计提折旧。 (3)甲公司将取得的该项建筑物自当月起用于对外经营租赁,甲公司对该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甲公司该项房地产20x7年取得租金收人为9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1 000元,已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5)20x9年12月,甲公司将原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收回,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用固定资产处理。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x7年1月取得该项建筑物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x7年度甲公司对该项建筑物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x7年取得该项建筑物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该项房地产20x8年年末的账面价值。 (5)编制甲公司20x9年收回该项建筑物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