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人会议,以下哪项做法不符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
A.因需召开规模较大的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甲事先与会议召开地公安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制定了维稳保障方案
B.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乙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一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C.因管理人报酬属于人民法院决定的事项,故管理人丙未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提交管理人报酬方案
D.虽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但是管理人丁主导了会议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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