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索取或收受()以上者。
A.五千元
B. 一万元
C. 五万元
D. 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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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五千元
B. 一万元
C. 五万元
D. 五百元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索取或收受()以上者。
A.5000元
B.1万元
C.5万元
D.10万元
A.1万
B.3万
C.6万
D.20万
A.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B.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C.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D.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A.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B.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卖淫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C.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刑法第399条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A、在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师德素质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服务观的同时,教育管理部门更应该从当前教育体制、高考制度、教师待遇、学生素质评价、社会人才需求和培养机制等多方面进行考虑和完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偿补课的问题。
B、《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不仅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对退休中小学教师也同样适用。
C、私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D、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犯罪数额可以累计计算,如果累计数额达到起刑标准,则可能构成受贿罪。
E、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A.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犯罪数额可以累计计算,如果累计数额达到起刑标准,则可能构成受贿罪。
B.《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不仅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对退休中小学教师也同样适用。
C.在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师德素质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服务观的同时,教育管理部门更应该从当前教育体制、高考制度、教师待遇、学生素质评价、社会人才需求和培养机制等多方面进行考虑和完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偿补课的问题。
D.私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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