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税务稽查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属于法制审核,其审核()等分别适用《税务稽查工作规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A.范围
B.内容
C.程序
D.时间
E.手段
A.范围
B.内容
C.程序
D.时间
E.手段
跨区域稽查局审理部门对本局查办的稽查案件进行审理后,拟处理意见达到重点案件标准的,审理实施岗应当在()提出将案件提交税务局稽查局进行集体审理的理由及建议。
A.《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B.《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
C.《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拟处理意见报告》
D.《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
A.3
B.5
C.7
D.10
A.稽查局补充调查不应超过30日,有特殊情况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B.稽查局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送达执行后可以补充加盖稽查局印章
C.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审理情况制作审理意见书,审理意见书由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D.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回避,由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决定
A.审理委员会主任由税务局局长担任
B.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
C.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D.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稽查局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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