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几项属于我国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
A.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
B.合乎法定职权范围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
D.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E.符合法定程序
F.不滥用职权
- · 有3位网友选择 D,占比30%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E,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0%
- · 有1位网友选择 B,占比10%
A.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
B.合乎法定职权范围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
D.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E.符合法定程序
F.不滥用职权
A、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可以听取对方意见
B、行政主体不得自我裁处其与相对人之间的纠纷
C、任何相对人都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双方的证据也具有同样的效力
D、行政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不得违忤客观规律或者常规
A、若行政职权依据是抽象的,就不必事先以法定形式向社会公布
B、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政策等活动应该公开
C、当向行政相对人公开而没有公开的行政决定,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执行力
D、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形式既可以依照书面形式进行,如有必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公开进行
A、获得参与行政过程之通知是行政相对人的一项重要的实体权利
B、行政相对人的陈述也是行政案件的证据来源之一,具有证明效力
C、在行政程序进行过程中,如果相对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行使陈述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
D、相对人具有陈述权、抗辩权、参与申请权
A、行政主体作出任何行政决定,特别是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都必须对相对人说明理由
B、行政主体在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或者裁决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争议时,应当主动回避或者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
C、行政主体作出任何行政决定,特别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必须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
D、对相对人说明理由时,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或者其它的公开出版物说明理由;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当通过法律文书或者口头形式直接向相对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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