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题
网友您好,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搜题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tsdafeng 发布时间:2022-01-06
[多选题]

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郑某某系同村村民,又是近邻。2005年冬季,被告人任某先后两次窜至郑某某(女,1991年10月29日出生)家。见其父母未在家而生邪念,先后两次将其奸淫。被告人任某于被害人向侦查机关报案后,潜逃在外。经精神病司法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无性防卫能力。公安机关于2006年6月15日将外逃潜回家中的被告人任某捕获,尽管任某已接受了整容手术,公安机关法医李某对其进行了鉴定,确认是任某。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证人有:(1)任某实施强奸时在场的郑某某的妹妹郑二妹(2002年9月生);(2)郑某某的伙伴张某(系又聋又哑的盲人)。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任某委托王律师为其辩护人,问:上述不能作证的人有()。

A.张某

B.郑二妹

C.李某

D.王律师

参考答案
简答题官方参考答案 (由简答题聘请的专业题库老师提供的解答)
查看官方参考答案
网友提供的答案
位网友提供了参考答案,
查看全部
  • · 有3位网友选择 B,占比33.33%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3.33%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2.22%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11.11%
匿名网友[55.***.***.218]选择了 B
1天前
匿名网友[176.***.***.56]选择了 C
1天前
匿名网友[133.***.***.232]选择了 A
1天前
匿名网友[57.***.***.113]选择了 A
1天前
匿名网友[90.***.***.209]选择了 B
1天前
匿名网友[19.***.***.62]选择了 A
1天前
匿名网友[9.***.***.25]选择了 C
1天前
匿名网友[93.***.***.216]选择了 D
1天前
匿名网友[156.***.***.146]选择了 B
1天前
匿名网友[55.***.***.218]选择了 B
1天前
匿名网友[176.***.***.56]选择了 C
1天前
匿名网友[133.***.***.232]选择了 A
1天前
匿名网友[57.***.***.113]选择了 A
1天前
匿名网友[90.***.***.209]选择了 B
1天前
匿名网友[19.***.***.62]选择了 A
1天前
匿名网友[9.***.***.25]选择了 C
1天前
匿名网友[93.***.***.216]选择了 D
1天前
匿名网友[156.***.***.146]选择了 B
1天前
提交我的答案
登录提交答案,可赢取奖励机会。
更多“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郑某某系同村村民,又是近邻。2005年冬季,被告人任某先后两次窜至郑某某(女,199”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被告人谭某某、马某、刘某、王某某、范某、徐某、杨某、郑某等均系社会无业青年。在D市新开路红树林网吧门前,被害人杜某某因琐事遭到被告人谭某某、马某、刘某等人拳打脚踢,谭某某将杜某砍成轻伤。后杜某某被其亲友及网吧工作人员送到D市人民医院就诊。随后,杨某又在市体育场西门处一百度网吧附近纠集谭某某、马某等数十人,携带刀具二十余把,租乘十余辆出租车前往D市人民医院,在急诊室门前对前来探望杜某某的亲朋好友及无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被告人谭某某、马某、刘某、王某某、范某、徐某、杨某、郑某等均系社会无业青年。在D市新开路“红树林”网
吧门前,被害人杜某某因琐事遭到被告人谭某某、马某、刘某等人拳打脚踢,谭某某将杜某砍成轻伤。后杜某某被其亲友及网吧工作人员送到D市人民医院就诊。随后,杨某又在市体育场西门处“一百度”网吧附近纠集谭某某、马某等数十人,携带刀具二十余把,租乘十余辆出租车前往D市人民医院,在急诊室门前对前来探望杜某某的亲朋好友及无辜路人进行殴打、围砍,致使多人受伤,并闯入手术室将被害人砍至手术台下,砸破手术室门窗玻璃,损坏氧气瓶仪表、无影灯等医疗设施,毁坏财物总价值达855元,后逃离现场。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村民许某、牛某某因琐事发生扭打,同村村民马某某携带扁担前往田间路过,牛某某上前抢过扁担殴打许某。公安机关办理该案时应将扁担收缴()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某报刊载了黄某某跳楼引发高官背后的腐败案的消息,该消息详细报道了湖北省某市黄某某跳楼致植物人后,在其家人坚持查明真相的要求下,当地公安检察机关查出了黄某某系遭某高官强奸羞愤之下跳楼的情况,并批露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犯案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单位和个人情况。对此报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案件事实发现真相保障了被害人的人权

B.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严重侵犯了黄某某的人权

C.报道会损害被害人的隐私权

D.新闻工作者需要提高法律意识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2002年7月12日凌晨,在河北一所监狱职工宿舍内发生一起监狱干部夫妇二人被刺杀的案件。警方对现场实施了勘查。
现场有大量的被害人的血迹,警方在现场发现一双不属于被害人的 41码棕色皮凉鞋、一把带血的警用匕首和黑柄水果刀,警方在现场还提取了5根毛发。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系穿着迷彩服的蒙面人,身材和走路的姿态像该监狱政治处干部李某某。警方对李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李某某家搜查到一件迷彩服和一双李某某穿过的42码皮鞋,还提取了李某某的血样送检。DNA鉴定表明,在现场提取的毛发与李某某血样一致;但物证检验表明,在李某某家搜查到的一件迷彩服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现场遗留的匕首和水果刀属于李某某所有;李某某的妻子证实,发案时李某某与自己在同一房间。经过讯问和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有罪供述。在其供述中,李某某称将血衣脱在了案发现场的门外,而警方一直没有找到溅有血迹的迷彩服。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死刑。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李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0 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某某,1938 年7 月5 日”。经查,王某某是李某的同村村民王小某的爷爷,1938 年7 月8 日被日寇杀害。则该5000 块银元:

A.应归李某所有,因为是李某发现的

B.应归王小某所有

C.应由李某与王小某平分

D.属无主财产,应上缴国家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提起自诉,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00元。下列哪几种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不符?

A.未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

B.经郑某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审理

C.于受理案件10个月后的第5日作出宣判

D.对该自诉案件没有进行调解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甲与乙系同村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11年7月7日,甲雇凶将乙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乙向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告知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共10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被害人张某因被康某某强奸,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康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失38万元。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A.不予受理

B.作出判决

C.告知另行起诉

D.进行调解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镇北门村有打架纠纷。民警小周等人到场后,发现系村民薛某与宗某因土地问题相互殴打,见到民警到场,薛某和宗某表示大家都是同村村民,平时关系也比较好,因此不需要民警处理了。小周遂离开现场返回单位。()
点击查看答案
重要提示: 请勿将账号共享给其他人使用,违者账号将被封禁!
查看《购买须知》>>>
重置密码
账号:
旧密码:
新密码:
确认密码:
确认修改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购买前请仔细阅读《购买须知》
请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你同意并接受《服务协议》《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搜题卡使用说明

1. 搜题次数扣减规则:

功能 扣减规则
基础费
(查看答案)
加收费
(AI功能)
文字搜题、查看答案 1/每题 0/每次
语音搜题、查看答案 1/每题 2/每次
单题拍照识别、查看答案 1/每题 2/每次
整页拍照识别、查看答案 1/每题 5/每次

备注:网站、APP、小程序均支持文字搜题、查看答案;语音搜题、单题拍照识别、整页拍照识别仅APP、小程序支持。

2. 使用语音搜索、拍照搜索等AI功能需安装APP(或打开微信小程序)。

3. 搜题卡过期将作废,不支持退款,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系统为您生成的账号密码如下:
重要提示:请勿将账号共享给其他人使用,违者账号将被封禁。
发送账号到微信 保存账号查看答案
怕账号密码记不住?建议关注微信公众号绑定微信,开通微信扫码登录功能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

- 微信扫码关注简答题 -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抱歉,您的账号因涉嫌违反简答题购买须知被冻结。您可在“简答题”微信公众号中的“官网服务”-“账号解封申请”申请解封,或联系客服
- 微信扫码关注简答题 -
请用微信扫码测试
欢迎分享答案

为鼓励登录用户提交答案,简答题每个月将会抽取一批参与作答的用户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活动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简答题

简答题官方微信公众号

简答题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