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审理王大发侵权过程中,王某提出自己曾经在2005年底借给张某l万元钱,希望法院合并审理,并在
平山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李某诉王某人身侵权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平山人民法院和恒山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行立案
B.如果平山人民法院和恒山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立案后的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者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恒山人民法院管辖
C.如果在审判以前,被告住所地由平山迁到了恒山,那么平山人民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恒山人民法院
D.如果被告王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恒山比侵权行为发生地平山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平山人民法院可以认为异议成立,并将案件移送到恒山人民法院
A.朝阳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通州区法院审理
B.由朝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C.朝阳区法院应当将案件报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D.朝阳区法院应当和通州区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的,报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书记员王某是被告的表哥,因为王某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用回避
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李某,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一般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工作
C.赵某是某法院院长.在其担任审判长时,需要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D.人民法院对于钱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
A.如果平山市人民法院和恒山市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行立案
B.如果平山市人民法院和恒山市人民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者庭长出面下令将此案移送到恒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C.如果在审判以前,被告住所地由平山迁到了恒山,那么平山市人民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恒山市人民法院
D.如果被告王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恒山比侵权行为发生地平山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平山市人民法院可以认为此言有理将之移送到恒山市人民法院
A.调解必须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法院不得进行调解
B.张某因赌气向法院提出一元钱诉讼,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后进行了调解
C.王某诉李某侵权一案,某基层人民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因为李某承认了王某的部分请求,法院于是只制作了简易判决书
D.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A.如果王某于2002年5月离家出走,现下落不明,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B.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已经怀孕3个月,此时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李某的起诉
C.如果在开庭审理时,王某发现审判长林某是李某的好友,于是提出回避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D.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因车祸而突然死亡,此时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A.选民资格案件必须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人民法院认定的财产无主案件,如果在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C.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确定后,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D.在王某与林某离婚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王某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王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要求宣告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审理王某与林某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等离婚诉讼终结后,再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程序规定立案受理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A.立即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B.提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C.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
D.通知收回判决书后,重新制作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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