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总承包一级企业(简称甲方),承包一个综合办公楼工程,该工程地下两层,地下工程支护方案甲
某公司为总承包一级企业(简称甲方),承包一个综合办公楼工程,该工程地下两层,地下工程支护方案甲方委托给具有设计资质的某设计院承担(简称丙方,经业主同意),地下工程施工给具有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完成(简称乙方)。丙方完成支护方案施工图后,直接给了乙方进行施工,在乙方挖土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边发现裂缝,及时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所有人员。甲方项目经理以施工工期要求为由,没有落实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当通知接到两个小时后,基坑倒塌,造成5人死亡,1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后经调查,勘察资料不准确,造成设计人员取值错误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故乙方将丙方告上法院,要求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问题: ①该项目的分包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②丙方将施工图纸直接给乙方是否正确? ③乙方将丙方告上法院是否符合程序? ④该事故为几级事故? ⑤乙方应采取哪些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