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2006年12月在北京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2007年5月在上海履行。合同对价款约定不明确,事后没有达成补充协议,也没有交易习惯可参考。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的价款规则应该按照( )。
A.2006年12月北京的市场价格
B.2006年12月上海的市场价格
C.2007年5月北京的市场价格
D.2007年5月上梅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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