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的是( )
A.自行决定向善意的A公司支付广告费5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善意的B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子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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