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器材,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在上海,成都两地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按照()规定办理。
A.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B.向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C.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即必须继续经营电子器材
D.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不一致
E.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一致,但必须向分公司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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