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单的证据效力,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将提单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之后,提单的记载就成为承运人按提单记载收到货物的()。
A.初步证据
B. 指定证据
C. 绝对证据
D. 相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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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初步证据
B. 指定证据
C. 绝对证据
D. 相对证据
A.有关提单证据效力的规定
B.承运人责任与免责的规定
C.有关“集装箱条款”的规定
D.承运人的受雇人和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的规定
A.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B.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证明
C.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D.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
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关于提单转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B.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却可转让
C.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可以转让
D.指示提单可以空白背书转让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购买了20000吨袋装化肥(采用CIF价格条件),为此,意大利公司以航次租船的形式租用了我国某远洋公司的船舶。待货物装船以后,船方向意大利的发货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并在提单上注明“租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并入本提单”的字样。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化肥数量短少八百余吨,但收货人因故在一年零两个月时才向承运人提出索赔,索赔的依据是提单。承运人声称:本运输属于提单运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1年的诉讼时效已过,故货方丧失诉权。收货人则认为,既然已将租船合同的条款并入提单,本航次的运输就应该服从租船合同的规定,海商法所规定的有关航次合同的诉讼时效应该是两年。但是,法院不支持收货人的主张,因此决定裁定不予立案。嗣后,收货人再一次寻求提单中的“并入条款”的保护,认为既然提单中已经明确宣布,将租船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并入提单,即使法院不受理此案,也可以按照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此案交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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