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8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销售点存在哪些违反税法行为?
(2)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销售点存在哪些违反税法行为?
(2)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1、2009年3月10日,大洋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东山酒业集团公司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稽查局于3月11日立案,并于3月12日开始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负责人都承认了违法事实。以下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东山酒业集团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小型微利企业。主要生产各种白酒,以玉米、高梁、稻壳为原材料,以曲粉、糖化酶、酵母为辅助材料。其生产工艺流程为:
购入玉米、高梁后,先在酿造车间粉碎,然后由各生产班组领用,装入酒窖发酵。经15天(二曲)、30天(曲酒)、60天(大曲)等不同时间发酵后,取出,蒸馏,形成散大曲(自制半成品)。
将散大曲交储酒车间,经加浆降度、储存(7个月以上)后,添加各种辅助材料、勾兑,经质量检验合格后,交包装车间进行包装。包装车间包装后,再经质量检验,交成品库销售。
二、相关稽查资料
生产成本总账(资料1-1,资料1-2;资料1-3,资料1-4)。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资料2-1,资料2-2;资料2-3,资料2-4,资料2-5,资料3)。相关记账凭证(资料4-1,资料4-2;资料4-3,资料4-4,资料4-5)。
三、根据所给资料东山酒业集团公司2008年元月的生产成本总账、明细账,制造费用总账、明细账,原材料明细账及相关记账凭证,分析、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一)总账的检查
2、分析生产成本-酿造车间总账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哪些月份最有可能存在问题并说明原因。指出进一步应如何检查。
2009年3月10日,大洋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东山酒业集团公司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稽查局于3月11日立案,并于3月12日开始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负责人都承认了违法事实。以下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东山酒业集团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小型微利企业。主要生产各种白酒,以玉米、高梁、稻壳为原材料,以曲粉、糖化酶、酵母为辅助材料。其生产工艺流程为:
购入玉米、高梁后,先在酿造车间粉碎,然后由各生产班组领用,装入酒窖发酵。经15天(二曲)、30天(曲酒)、60天(大曲)等不同时间发酵后,取出,蒸馏,形成散大曲(自制半成品)。
将散大曲交储酒车间,经加浆降度、储存(7个月以上)后,添加各种辅助材料、勾兑,经质量检验合格后,交包装车间进行包装。包装车间包装后,再经质量检验,交成品库销售。
二、相关稽查资料
生产成本总账(资料1-1,资料1-2;资料1-3,资料1-4)。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资料2-1,资料2-2;资料2-3,资料2-4,资料2-5,资料3)。相关记账凭证(资料4-1,资料4-2;资料4-3,资料4-4,资料4-5)。
三、根据所给资料东山酒业集团公司2008年元月的生产成本总账、明细账,制造费用总账、明细账,原材料明细账及相关记账凭证,分析、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一)总账的检查
1、分析生产成本-酿造车间总账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是否正常并说明原因。指出进一步应如何检查。
A.记账凭证核算程序
B. 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
C. 汇总记账凭证核算程序
D. 多栏式日记账核算程序
A.记账凭证核算程序
B.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
C.汇总记账凭证核算程序
D.多栏式日记账核算程序
A.B区国税局应当要求小张填报《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以及其他资料,审核盖章后1个工作日内上报A市国家税务局
B. A市国税局接到《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后2日内在安徽国税外网上发布《被盗、遗失税务证件公告表》
C. A市国税局接到《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国税外网上发布《被盗、遗失税务证件公告表》
D. B区国税局在《被盗、遗失税务证件公告表》发布后应当为小张补办税务登记证副本,并将有关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公告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A.在国税告知听证权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
B.在国税局检查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请
C.在国税局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
D.在国税局告知听证权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
E.在国税局告知听证权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请
(5分)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1年4月11日到甲加工企业稽查,发现甲加工企业在2011年1月至3月期间,少缴增值税280000元。稽査局就甲加工企业的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要求其自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补缴增值税280000元。稽查局于2011年4月20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甲加工企业;甲加工企业于5月20日将税款缴纳人库,但由于对税务局决定存在异议,于5月21日向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家税务局对甲加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问题:
1.市国家税务局是否应该受理甲加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理由。
2.甲加工企业是否可就不予受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A. 查增的100万元允许弥补2009年亏损
B. B.查增的100万元不允许弥补2009年亏损
C. C.按100万元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D. D.按40万元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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