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万元设立“蓝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各出资3万元,丙出资4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情况,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投资7万元与他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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