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企业签订合同,购入一块土地准备新建厂房。2019年12月开工建设,那么该块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
A.2019年11月
B.2019年12月
C.2019年10月
D.2020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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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9年11月
B.2019年12月
C.2019年10月
D.2020年01月
A.570
B.510
C.450
D.60
问题:
(1)土地局出让了土地,又以对方违约为由收回,是否可以?请说明理由。
(2)如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是建设办公楼,泰丰公司是否可以用来建设高尔夫球场?为什么?
(3)如土地局出让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本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如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之前的1994年3月,在哪种情况下,泰丰公司才取得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4)如果本案的出让方是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2016年3月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取得含税收入166000万元,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价款78000万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价款,取得甲公司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0万元,税额1200万元。 (3)出租一栋写字楼,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每年不含税租金48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本月收到2019年4月至9月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400万元;另收办公家具押金160万元,开具收据。该业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4)4月购进小轿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注明合计金额1.03万元。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原16%税率降为13%、原10%税率降为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纳增值税。 (2)业务(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相关规定是什么? (5)该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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