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练习收入、费用的核算。 二、资料:甲企业2007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向乙企业出售产品30件,每
一、目的:练习收入、费用的核算。
二、资料:甲企业2007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向乙企业出售产品30件,每件售价500元(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单位成本300元,甲企业已按合同规定发货,并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300元。货款尚未收到。该产品的增值税为17%,消费税为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50元,应交教育费附加60元。甲企业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如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甲企业以托收承付方式向B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80000元,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20000元,增值税为20400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由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此时得知B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巨大损失,资金周转困难,经与购货方交涉,确定此项收入目前回收的可能性不大。
3.甲企业在2007年9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2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价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货款已于9月15日收到。假定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三、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作相应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