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现金长短款挂账及处理流程的通知-川邮金融协(2020)3号文件,营业网点柜面及自助设备发现现金长短款,单笔1万元(含以上的挂账,经营业主管审核后,及时在系统中挂账并向支行长报告,挂账柜员逐笔填写《现金长短教备案表》,由()签字后于当日扫描或传真至级支行县公司主管部门,一级支行(县公司)现金运营管理人员核实长短款挂账情况,与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扫描或传真至二级分行运营管理部(市公司金融业务部)报备。
A.经办人
B.营业主管
C.支行长(支局长)
D.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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