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A.按年
B.按月
C.按季
D.按半年
-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37.5%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25%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5%
- · 有1位网友选择 A,占比12.5%
A.按年
B.按月
C.按季
D.按半年
A.2019年3月所属期
B.2019年4月所属期
C.2019年12月所属期
D.2020年1月所属期
A.按月2019年3月底
B.按半年2019年3月底
C.按月2019年12月底
D.按半年2019年12月底
A.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季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B.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C.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D.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单位将自产的货物,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A.可以享受这次新出台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B.不可以享受这次新出台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C.不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留抵退税条件的限制
D.需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留抵退税条件的限制
A.30
B.40
C.50
D.60
E.高
F.1G.通用H.通用
A、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B、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C、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D、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