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时占用人行道设置设施的申请,市市管处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A.20日
B.20工作日
C.15日
D.15工作日
A.20日
B.20工作日
C.15日
D.15工作日
A.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B.市市管处
C.城管执法部门
D.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A.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B.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
C.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D.区县(自治县)市政管理部门
A.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B.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
C.市废管处
D.区县渣土管理部门
A.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B.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C.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D.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需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A.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
B.市市政管理部门
C.区县(自治县)市政管理部门
D.市规划部门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