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下列免抵退税单证可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后,生成申请表和电子数据向退税机关申请办理()。
A.出口企业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B.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C.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D.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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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出口企业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B.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C.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D.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A.“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记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B.消费税是价内税,生产企业可通过定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
C.对于购入出口货物时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与应退增值税税额的差额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D.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是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退税申报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B、“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填写享受免税政策出口货物销售额,其中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为当期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部分(不包括单证不齐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
C、“免抵退税货物已退税额”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填报
D、申报数据如果前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可在当期补报
答案:B
【
A.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其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相关内容相符
B.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经营情况与其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相匹配。
C.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企业和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具有出口货物的生产能力。
D.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和会计核算符合要求。
E.出口货物按照规定实行单证备案
1、2003年1月,外购原材料—辅料10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0万元。
2、2003年1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600万元(FOB,忽略佣金,下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2003年2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按购进法批准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过税价格40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万元;2003年2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2003年3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1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款项全部收到。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C.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D.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03年1-3月“免、抵、退”及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做相关会计核算分录。(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部为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5%。2002年1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按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核算免抵退税。2003年1-3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2003年1月,外购原材料一辅料10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7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0万元。
2.2003年1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600万元(FOB,忽略佣金,下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2003年2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按购进法批准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40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万元;2003年2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2003年3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1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款项全部收到。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05年1~3月“免、抵、退”及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作相关会计核算分录(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部为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5%,2002年1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按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核算免抵退税,2005年1月~ 3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 2005年1月,外购原材料——辅料10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万元: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0万元。
2.2005年1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600万元(FOB,忽略佣金,下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2005年2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留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按购进法批准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400万元,“免税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万元;2005年2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2005年3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1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免售额550万元款项全部收到。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加工货物全部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 13%,2007年1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并按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金额核算免抵退税,运保佣金核算采用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 2008年4~6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 2008年4月,外购原材料一批9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为出口货物购入包装物一批,价值100万元,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为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 400万元验收入库,上述采购业务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4万元。
(2) 2008年4月将2月外购材料内销,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额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其中运保佣共计40万);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 2008年5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52万元;2008年5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 2008年6月10日,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证明上补开“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金额8万元。2008年 6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 6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数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申报数一致。本月内销货物1月购入原材料不含税销售额 400万元款项全部收到。
A.集中进货导致进项税过大
B.集中收齐单证使退税额较大
C.出口未申报免抵退税导致免抵退税额偏小
D.取得虚开进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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