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深圳市龙岗支行收到客户振华公司提交的电汇凭证,要求汇往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开户的收款人海雅百货公司12000元,支付货款。如工商银行系统采用“日中汇划,同步清算”方式处理该笔汇款业务。做出两家银行的账务处理。
练习信用卡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华兴公司交来进账单和转账支票各一份,进账单金额为50000元,转账支票金额为50020元,其中:50000元为交存信用卡备用金,20元为手续费。审查无误后,发给信用卡,予以入账。
2. 5日,收到王锋先生交来现金8020元,其中:8000元为交存信用卡备用金,20元为手续费。审查无误后,发给信用卡,予以入账。
3. 10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新欣商厦交来的计汇单和进账单各一份和签购单两份,列明华兴公司购物消费9000元,王锋先生购物消费2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4. 10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沪光公司交来汇计单、进账单和签购单各一份,列明在工商银行卢湾支行开户的大洋商厦购物消费8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审查无误后,提出票据交换。收到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凭证,予以入账。
5. 15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华兴公司交来计汇单、进账单和签购单各一份,列明在工商银行桂林支行开户的桂林旅游公司采购商品的货款20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将有关凭证随联行借方报单寄工商银行桂林支行,予以入账。
6. 20日,分别收到在工商银行黄浦支行开户的持卡人田明先生和王亮先生的取现单各一份,金额分别为6000元和4000元。审查无误后,支付现金,并将取现单向工商银行黄浦支行提出票据交换,予以入账。
7. 25日,收到在工商银行洛阳支行开户的持卡人周杰先生的取现单一份,金额12500元。审查无误后,按取现额的1%扣除手续费后,支付周杰先生现金,并将第二联取现单随联行借方报单寄工商银行洛阳支行。
8. 30日,从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同城交换提入汇计单和本行持卡人华兴公司采购商品的签购单各一张,金额为20000元,并收到工商银行徐州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和本行持卡人王锋先生的取现单各一张,金额为5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练习银行汇票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春江工厂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一份,申请签发银行汇票80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银行汇票一张,金额80000元,交付该厂,予以入账。
2. 5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华兴公司交来的进账单和由工商银行嘉兴支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各一份,汇票出票金额为75000元,进账单金额和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均为72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3. 10日,收到工商银行长春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各一张,填列汇票出票金额80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也为80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4. 15日,收到未在本行开户的董华先生交来的进账单和工商银行昆山支行签发的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各一份,汇票出票金额为40000元,进账单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也为40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5. 16日,董华先生交来取款凭条,从其银行汇票汇人款中提取现金5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6. 18日,收到从工商银行徐汇支行交换提人董华先生签发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35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银行汇票汇入款中支付。
7. 22日,收到新欣商厦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一份,申请签发银行汇票66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银行汇票一张,金额为66000元,交付该商厦,予以入账。
8. 30日,收到工商银行青岛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各一张,填制汇票出票金额66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为63500元,多余金额为2500元。将多余金额退回新欣商厦,予以入账。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收到在本行开户的光华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和进账单各一份,金额为47500元,要求将款项划转在工商银行卢湾支行开户的华昌公司,审查无误后,予以转账。
2. 从工商银行长宁支行交换提入宝祥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72000元,审查发现宝祥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决定在次日票据交换时退回,予以入账。
3. 收到在本行开户的鸿翔公司交来的进账单和由工商银行昆山支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各一份,银行汇票出票金额为84000元,进账单金额和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均为828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4. 3个月前为出票人华声工厂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为100000元,已到期,而华声工厂账户余额为68000元,予以收取,不足款项转入逾期贷款户。
5. 收到在工商银行无锡支行开户的持卡人王飞先生的取现单一份,金额为8000元,按取现额的1%扣除手续费后,支付其现金。
6. 收到华声工厂交来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拒付中原公司货款20000元,承付货款60000元,审查无误后,将其承付的60000元划转工商银行开封支行,予以入账。
7. 收到工商银行厦门支行寄来的电划给光华公司货款的电汇凭证一份,金额为925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8. 该支行本期末财政性存款为1020000元,一般性存款为8820000元;上期末财政性存款为1110000元,一般性存款为7320000元;缴存比例财政性存款为100%,一般性存款为14%。调整本期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额。
9. 开户单位华声工厂要求电汇180000元至大连北方公司,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大连支行开户,本行通过同城交换,委托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转汇。
10. 进行同城票据交换,提出借方凭证金额330000元,贷方凭证金额230000元;提回借方凭证金额360000元,贷方凭证金额210000元,进行资金清算。
11. 购进华欣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8元,另以交易金额的3‰支付佣金,3‰缴纳印花税,款项一并签发转账支票支付,该股票为交易目的而持有。华欣公司已于6日前宣告于10日后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0元。
12. 非上市的津滨公司宣告将于10日后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5元。该公司去年实现利润600000元。查本行于去年6月30日为长期投资而购进津滨公司股票100000股,占该公司股份的5%,予以转账。
13. 向中央银行划付借款利息5100元,向中国银行静安支行划付借款利息2700元,向工商银行苏州支行划付借款利息2400元,向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黄浦支行划付借款利息1800元。
14. 按本月份发放职工工资总额60000元的14%、3%和7%分别计提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5. 经上级批准,用资本公积300000元、法定盈余公积60000元转增资本。
16.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550000元,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标准8000元,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为11050元。影响计税基础的有关账户余额为:坏账准备7500元,贷款损失准备67500元,“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60000元,系刚确认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尚未摊销。按25%税率确认本年度所得税额,前11个月已计提所得税126000元,清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17. 根据上题确定的全年净利润,按1%的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7%的比例提取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练习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工商银行无锡支行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 1月15日,收到欣星公司交来贴现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由在工商银行绍兴支行开户的鲁镇工厂签发并承兑,金额为120000元,到期日为4月15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2. 2月10日,收到锡南工厂交来贴现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商业承兑汇票由在工商银行宁波支行开户的西湖公司签发,金额为108000元,到期日为5月20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3. 3月20日,收到天河工厂交来贴现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商业承兑汇票由在工商银行常州支行开户的东兴工厂签发,金额为99000元,到期日为7月20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4. 4月15日,收到工商银行绍兴支行划来欣星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款120000元。
5. 5月20日,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支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由其签发的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金额为108000元的票款未收到,将锡南工厂贴现的票款从其账户中扣回。
6. 7月20日,收到工商银行常州支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由其签发的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金额为99000元的票款未收到。天河工厂的贴现票款仅从其账户中扣回69000元,不足部分转入逾期贷款。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工商银行黄浦支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6月30日,储户王得茂活期储蓄存款积数为9600000元,年利率为8.1‰,利息税税率为5%,提取应付储户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并为税务部门代扣利息税。
2. 8月31日,收到方芳小姐交来当日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1张,金额30000元,存期1年,年利率为3.60%。审查无误后,按5%税率代扣利息税后,以现金支付其本金和税后利息。
3. 9月30日,出售抵债入账的房屋一幢,账面价值1355000元,出售收入1400000元,出售房屋应缴纳营业税额70000元。
4. 10月15日,收到康泰公司交来贴现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由工商银行苏州支行为客户大华工厂签发并承兑,金额为118000元,到期日为12月15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5. 12月31日,“应收利息”账户余额为201000元,坏账准备率为3%,“坏账准备——应收利息”账户为贷方余额1780元,计提本年度坏账准备。
1.1日,收到开开公司交来托收承付凭证一份,金额为48 000元,付款入为桂林旅游公司,经审查无误后,为
斯理托收手续,予以入账。
2.2日,收到天河工厂和华安公司交来托收承付凭证各一份,金额分别为72 000元和88 000元,付款人分别为
郑州商厦和杭州商厦。经审查无误后,分别为其期理托收手续,子以入帐。
3.3日,接到工商银行太原支行寄来托收承付凭证-份及交易单证, 系太原化工厂向春江工厂收取货款27600
元,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并通知付款人。
4. 5日,接到工商银行广州支行寄来托收承付凭证一 份及交易单证,系珠江公司向开开公司收取货款64 000
元。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并通知付款人。
5. 7日,春江工厂的3天承付期满,将27600元划转工商银行太原支行,予以入账。
6.9日,收到开开公司交来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拒付珠江公司货款10 000元,承付货款54 000元,经审查无
误后,将其承付的54 000元划转工商银行广州支行,予以人帐。
7.10日, 接到工商银行桂林支行寄来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和第四联托收承付凭证,系承付开开公司托收款48
000元。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8. 12日,沪西工厂今日账户有存款,根据规定对于逾期4日,按每日5%。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连同逾期承
付的55 000元货款,- 并划转_工商银行大同支行。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9.14日,接到工商银行杭州支行寄来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及其他有关凭证列明杭州商夏付来逾期承付的华安公
司托收的货款88 000元和逾期6天的赔偿金264元,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入帐。
10.16日, 收到东安公司交来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两份,付款人分别为宁波化工厂和南通化工厂,
金额分别为36000元和48000元。该审查无误后,为其办理托收手续,予以入账。
11.20日,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支行寄来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和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各一张,金额为36000元, 系
宁波化工厂支付东安公司托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货款。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12.30日,收到新欣商厦交来全部拒绝付款理由书一份, 以及其他有关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办理有关拒付手
续,予以入账
练习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3月1日,收到开开公司交来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两份,付款人分别为无锡天龙公司和郑州黄河公司,金额分别为27000元和56000元。审查无误后,为其办理托收手续,予以入账。
2. 3月5日,收到工商银行常熟支行寄来委托收款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系上海服装公司承兑常熟服装厂的货款78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3. 3月8日,收到工商银行无锡支行寄来的委托银行收款第四联收账通知一张,金额为27000元,系开开公司托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货款。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4. 3月10日,收到工商银行郑州支行寄来的委托银行收款第四联收账通知、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金额为56000元,系退回开开公司托收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入账。
5. 3月12日,收到出票人开开公司交来付款期限1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金额为100000元,申请承兑,收款人为苏州绣品公司。审查无误后,签署承兑协议,按票面金额向开开公司收取5‰承兑手续费,予以入账。
6. 3月15日,收到沪西工厂交来付款期限为1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金额为150000元,收款人为大连目化厂。审查无误后,签署承兑协议,按票面金额向沪西工厂收取5‰承兑手续费,予以入账。
7. 3月20日,收到春江工厂交来委托收款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各一份,付款人为厦门贸易公司,金额为90000元。审查无误后,为其办理托收手续,予以入账。
8. 3月28日,收到工商银行厦门支行寄来的委托银行收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一张,金额为90000元,系春江工厂托收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货款。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9. 4月12日,上月12日为出票人开开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为100000元,已经到期,向出票人收取票款,予以入账。
10. 4月14日,收到工商银行苏州支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各一份,系开开公司支付苏州绣品公司的货款100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11. 4月15日,上月15日为出票人沪西工厂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为150000元,已经到期,而沪西工厂账户余额为70000元,予以收取,不足款转入逾期贷款户。
12. 4月25日,沪西工厂账户已有存款,从其账户扣除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付的80000元,并就逾期天数,每天按5‰计收利息。
13. 4月26日,收到工商银行大连支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各一份,系沪西工厂支付大连日化厂货款150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及注明应登记的备查账簿。
练习现金出纳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3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光明商厦交来现金解款单一份,金额为159500元,经审查,无误。并收到现金159500元,现金点收无误。
2. 10日,收到华欣公司交来现金支票一张,金额为78400元,用途为发放工资。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3. 14日,出纳收款发生现金长款110元,原因待查。
4. 15日,今查明昨日长款中有100元系华欣公司解款时多交,以现金予以退还,其余10元确定无法归还,经批准作为银行收益处理。
5. 19日,出纳付款发生现金短款52元,原因待查。
6. 20日,今查明19日短款中有50元系武定工厂提取现金时多付,已从对方收回,其余2元系技术短款。经批准作为银行损失处理。
7. 24日,将宽余的现金270000元调剂给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
8. 31日,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调入现金240000元,审查单据和点收现金无误后,予以入账。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长宁支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收到沪光工厂交来委托收款的进账单和在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开户的东方商厦签发的转账支票各一份,金额为78000元,审核无误,票据交换后,收到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凭证,予以入账。
2. 收到嘉佳工厂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一份,申请签发银行汇票90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账户收取,当即签发等额的银行汇票交付该工厂。
3. 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填列汇票出票金额90000元,实际结算金额87500元,多余金额2500元。审查无误,将多余金额退回嘉佳工厂。
4. 收到工商银行绍兴支行寄来委托收款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系上海虹桥商厦支付绍兴服装厂的货款66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5. 收到虹桥商厦交来签购单、汇计单和进账单各一份,列明在本行开户的谢华小姐购物消费6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6. 收到工商银行青岛支行寄来的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和第四联托收凭证,系承付沪光工厂托收款72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7. 该支行本期末财政性存款为1180000元,一般性存款为17080000元;上期末财政性存款为1122000元,一般性存款为19020000元;缴存比例财政性存款为100%,一般性存款为14%。调整本期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额。
8. 向人民银行提交转贴现凭证与票据,办理转贴现手续。转贴现票据面值600000元,贴现15日,日贴现率为4‰,办理转账。
9. 有小汽车一辆,原值180000元,预计可使用8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计提其折旧额。
10. 出售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面值为100000元的国债,按103000元成交,另按交易金额的1‰支付佣金,出售净收入已收到,存入本行存款户。国债的账面价值为101500元。
11. 从光明公司的股东中购入该公司25%的股份,取得了对光明公司的共同控制权,而对价付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2000元,其中:抵债的厂房一幢,已按公允价值900000元入账,其余320000元签发转账支票付讫。光明公司接受本行投资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00元,予以转账。
12. 收到银行系统划付的存款利息,其中:中央银行4950元,中国银行徐汇支行1710元,工商银行苏州支行1620元,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虹口支行2130元。
13. 本月份应发工资合计为66000元,代扣款项为:住房公积金4620元,养老保险费5280元,医疗保险费1320元,失业保险费660元,个人所得税200元,以现金发放职工工资。
14. 本月份利息收入为456000元,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为25000元,手续费收入12000元,按5%税率计提营业税,按7%税率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
15.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00000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超过核定计税薪酬30000元,国债利息收入6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为175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为12210元,影响计税基础的有关账户余额为:坏账准备2400元,贷款损失准备45000元,“无形资产”账户有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100000元,已摊销了40000元,按25%税率确认本年度所得税额。前11个月已计提所得税额139870元,清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16. 根据上题确定的全年净利润,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6%的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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