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李某在A市打工相恋,两人打算结婚,但两人的户籍都不在A市,他们要办理结婚登记()
A.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B.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C.要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D.可以委托双方亲属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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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B.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C.要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D.可以委托双方亲属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A.赵某与钱某从小青梅竹马。但由于钱某年龄较小,两人虽已同居却迟迟未领取结婚证
B.周某与吴某商定毕业后结婚,但由于周某突然选择出国留学而不得不推迟了结婚计划
C.孙某与李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本计划结婚。但由于两人均是集体户口而不能办理结婚证
D.郑某与王某本是夫妻,后王某与石某相恋。想与郑某离婚,郑某不同意,导致王某和石某迟迟未办理结婚证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A.甲市A区
B.甲市B区
C.王某起诉时刘某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D.王某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王某起诉时刘某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D.王某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王某原籍是甲市,其妻子原籍是乙市,两人婚后在丙市购房,后在丁市落户,又一
起到戊市打工并居住在戊市,现王某夫妇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应当是()。(2011年)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戊市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五、(本题22分)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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