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住宅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包工包料。经施工图计算可得表6-7数据; 表6-7 分部分项工程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房地产开发公司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10年7月24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8月1日开工,因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5日才开工,施工单位要求工期顺延4天。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实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施工单位要求此项试验费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 事件4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5:结构施工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 事件6:施工中,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7:房地产开发公司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8: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现场清理费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房地产开发公司拒绝签认。 问题: (1)事件1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 (3)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事件4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事件5中,施工总承包单位说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6)事件6中,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7)事件7中,房地产开发公司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8)事件8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
根据背景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合成分子防水卷材数量大于1000卷抽()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 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单项选择题)
A.2
B.3
C.4
D.5
对基层伸缩变形或开裂的适应性强,耐高低温性能优良,-45℃左右不脆裂,耐 热温度达160℃,既能在低温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又能在严寒或酷热的条件长期使用的 防水材料是()。(单项选择题)
A.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
B.SBS橡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C.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D.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建筑工程用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卷材胶粘剂、涂料胎体增强材 料,密封材料及刚性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判断题)
防水涂料质量检验项目主要有延伸或断裂延伸率、固体含星、柔性、不透水性和 耐水热度。()(判断题)
该工程地下室选用了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作为防水材料,其进场性能复试不 需要检测()。(单项选择题)
A.拉力
B.断裂延伸率
C.不透水性
D.耐热度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进场性能复试,主要检测哪些参数()。 (多项选择题)
A.断裂拉伸强度
B.柔度
C.扯断伸长率
D.不透水性
E.低温弯折
【问题】 1.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析说明理由。
背景
上诉人:某建筑工程总公司
被上诉人:济南市某行政单位
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因与济南市某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鲁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
1990年3月7日,某建筑公司与某行政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行政单位将拟建工程委托给建筑公司施工,建筑面积为3539m2,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实行预决算制,执行87定额,工程造价暂定200万元,工期300天。付款方法约定为:合同生效后10日内,发包方一次拨付50万元作为开工备料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到90%时停付工程价款。工程竣工交验10天内,发包方以决算额为依据,付清尾款。发包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书10日后仍不结算工程款,应按工程结算总额付给对方贷款利息。合同另外约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发包方应赔付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以后在施工过程中,应行政单位要求,增加了修建行政办公大楼工程,但未签订书面合同。1991年7月,因行政单位资金不足,工程停工。停工期间,建筑公司在工地留有少量人员和部分设备。1992年10月,工程复工。1993年9月,工程竣工。同年9月28日,工程未经验收,行政单位即搬入使用。此后,行政单位根据需要,对部分工程进行了更改。该项工程经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营业部审定,工程总结算价值为:4553935.82元。截至1994年4月14日,行政单位共计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3229529.13元,尚欠工程款1324343.69元。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查明:工程竣工后,建筑公司陆续向行政单位提交施工结算书,于1993年12月3日全部提交完毕。行政单位迟至1995年3月22日才将双方结算书送交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审核。该行于1995年4月21日作出审定结论。
一审法院认为: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已实际履行,合同有效。行政单位未及时给付工程欠款,构成违约,除立即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外,还应支付工程欠款的违约金(从1995年4月22日起计算到给付之日止)。行政单位提出工程质量不好,不支付工程欠款利息的主张,因工程未按程序验收,行政单位即搬入使用,并对该工程部分作了更改,且诉讼中并未提出反诉,故其主张不成立。建筑公司要求行政单位支付迟廷给付材料、进度款的违约利息,因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迟延给付材料、进度款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且建筑公司垫付材料、进度款属自愿行为,故建筑公司此主张不应支持。关于建筑公司主张停工损失问题,停工期间,建筑公司虽有相应损失,但复工前后没有向行政单位提出损失的计算和商议赔偿有关事宜,现建筑公司举证不充分,难以查证具体损失,加之建筑公司在法院组织调解时也自愿放弃该项诉讼请求,故此诉讼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如下:
(1)由行政单位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欠款1324343.69元,并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违约金(自1995年4月22日起至1996年5月16日止每曰按万分之三计算,1996年5月17日至给付之日止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
(2)驳回建筑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00元,由行政单位负担25000元,建筑公司负担5000元。
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以下上诉请求。
(1)行政单位应依约承担逾期给付进度款的违约金805719.80元。
(2)行政单位应赔偿停工损失314474.99元。
(3)行政单位不支付工程欠款,按合同约定应以工程结算总额为基数支付违约金,自工程竣工之日起10日后起算(即1993年10月8日起)至支付之日止。
(4)原一审判决没有判令给付欠款和违约金的时间,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明确。
行政单位答辩同意一审判决,请求予以维持。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建筑公司与行政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行政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给付工程尾款,逾时不付,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建筑公司提出行政单位应支付迟延给付进度款违约金的请求,合同中对迟廷给付进度款如何计算违约金约定不明,且建筑公司并未因此造成损失,故此请求不予支持。建筑公司要求行政单位赔偿停工损失的主张,应予支持。由于行政单位未能提供资金,致使工程中途停工,确给建筑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酌情判令行政单位给予适当赔偿。建筑公司提出工程欠款违约金应按合同约定以工程结算总额计算,该项约定显失公平,不应保护。原审判令按工程欠款数额计算违约金是正确的,应予维持。关于违约金的起算日期,考虑到行政单位确有故意拖延审核结算的情节,根据公平原则,以1993年12月3日建筑公司提交完竣工结算书之日扣除建设银行审核结算实际花费的时间(1995年3月22日至4月21日,共计30天),即从1994年1月3日起开始计算。一审判决未判令行政单位给予付工程欠款及违约金的时间,二审中应予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变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鲁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第1项为:行政单位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欠款1324343.69元,并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违约金(从1994年1月3日起至1996年5月16日每日按万分之三计算,1996年5月17日至给付之日止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
(2)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鲁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第2项。
(3)行政单位赔偿建筑公司停工损失20万元。
(4)驳回建筑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某行政单位应给付的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付清。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60000元均由行政单位负担。
分析此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进场应复试项目是()。(单项选择题)
A.抗折强度
B.密度级别
C.抗压强度
D.抗弯强度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检验批按每()块为一批。(单项选择题)
A.1
B.3.5
C.5
D.10
烧结多孔砖检验批按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 (判断题)
砌筑前,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应浇水预湿。()(判断题)
下列关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项选择题)
A.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万块为一批
B.随机抽取10块砌块进行尺寸偏差、外观检验
C.砌块外观验收在发货地点进行
D.从尺寸偏差与外观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砌块,制作3组试件进行立方体 抗压强度检验
E.从尺寸偏差与外观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砌块,制作3组试件做干体积密 度检验
烧结多孔砖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块,其中()块做抗压强度检验。(单项选择题)
A.3
B.5
C.10
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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