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简要说明进行修改
B.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
C.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
D.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 · 有3位网友选择 D,占比30%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0%
-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30%
- · 有1位网友选择 B,占比10%
A.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简要说明进行修改
B.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
C.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
D.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A.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公告授权后的程序
B.无效宣告程序是依当事人请求而启动的程序
C.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
D.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A.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阶段委托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以及专利权有效期内全部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可以直接代表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办理相关事务,专利权人无需再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
B.专利权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且未指定收件人的,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最后接受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视为收件人
C.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委托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
D.请求人先后委托了多个代理机构,可以指定其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B.专利权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且未指定收件人的,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最后接受要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视为收件人
C.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委托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
D.请求人先后委托了多个代理机构,可以指定其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A.专利权人的代理人赵某在口头审理中删除两项权利要求
B.专利权人的代理人钱某书面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作出进―步限缩性的修改
C.口头审理中,请求人的代理人与专利权人商谈和解有关事宜
D.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请求人的代理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A.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B.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C.代理人代为和解
D.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A.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B.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不得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请求人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D.在规定期限内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增加无效宣告理由
A.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B.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不可以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请求人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D.在规定期限内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增加无效宣告理由
A.删除原独立权利要求,将并列从属于原独立权利要求的三项从属权利要求修改为三项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
B.根据请求人提出的现有技术证据,对独立权利要求重新划分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
C.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从属权利要求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
D.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两项并列从属权利要求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并对说明书做适应性修改
A.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
B.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答复期限内
C.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的答复期限内
D.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的答复期限内
下列选项对专利权的终止或者无效描述不正确的是()。
A.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B.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五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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