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被货车撞伤,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责任? 去年12月,我驾驶农用车行至路口时,与一辆货车相撞(
问:我被货车撞伤,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责任? 去年12月,我驾驶农用车行至路口时,与一辆货车相撞(车主为张某,雇佣李某驾驶,李某系酒后驾驶),我身体受伤,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问:我被货车撞伤,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责任? 去年12月,我驾驶农用车行至路口时,与一辆货车相撞(车主为张某,雇佣李某驾驶,李某系酒后驾驶),我身体受伤,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在我司承保的吊车在举升货物时碰一人,致货物受损产生的费用属于我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应承担的范畴。
B.在我司承保的一解放货车行驶时因油路故障停在路边,驾驶员下车检查时被另一车撞伤,标的负次责,此人损失属于我司车上人员责任险应承担的范畴。
C.驾驶员驾驶在我司承保的一车,倒车时不慎撞到自己租的一仓库上,该仓库的损失属于我司第三者责任险应承担的范畴。
D.以上说法都不对
问题一、是否构成保险责任;2、本公司如何赔付。
问题二、一拖挂车于2010年1月1日在我司投保了营业用车险:主、挂车分别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主车100万)。2010年2月15日,驾驶员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因超载原因制动不及与一轿车相撞,后轿车,造成对方车上一人受伤和车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王某负全责。第三者车损8000元,第三者车上人员医疗费用4800元,营养费1200元,护理费600元,误工费2200元,交通费200元。现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问该如何计赔?
问题三、王某为其货车投保《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9年8月8日,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100000元,保险金额80000元,月折旧率0.9%。在同一保险期限内发生第4次事故,出险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出险时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100000元,事故不涉及第三方车辆及损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经保险公司定损核定车辆修理费用10000元,残值100元。请计算本次事故的赔款金额。
问题四、王某在2009年2月将其所有的摩托车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2010年1月25日,王某驾驶该车在下班途中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又撞上一辆电瓶三轮车,造成本车损失1000元,对方摩托车损失500元,电瓶三轮车损失200元,电瓶车驾驶员受伤花去医疗费1100元,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经保险公司审核三车损失均合理,伤者医药费需扣除非医保费用200元。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
问题五、甲车为家庭自用车,于10年1月在我司投保了车损险(车辆为足额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限内与乙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乙车上一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事故认定,甲车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甲乙两车损失金额分别为3500元和5000元。乙车上乘客经治疗用去药费9000元(假设以下费用为合理费用)、伙食费2000元、误工费5000元、护理费2000元。若甲车承担交强险外70%的赔偿责任,则我司应如何赔偿甲车的交强险与商业险?
问题六、赵某有一辆车在我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在保险期限内赵某驾驶其车辆在浙江省某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张某二级伤残。张某家庭成员有:兄一人、妻子、儿子一人(10周岁)、父亲(77周岁)、母亲(70周岁),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请计算我司应如何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假设所有相关人员均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375元)
问题七、04年6月4日初次登记的别克君威7250新车购置价为300000元,于2008年12月11日在我司投保家用车损失险,车损投保金额为27万。09年1月10日该标的出险,单方事故全责,事故产生施救费用2000元,残值1000元,若该标的定损金额为160000元,请依据所提供信息,不计免赔,计算该标的车损险赔款应为多少?
问题八、甲、乙、丙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甲车主责(损失600元),驾驶员受伤,医疗费核损金额7200元,乙车无责(损失1000元),丙车次责(损失1300元),车外财产损失400元。请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计算甲车、乙车、丙车各自交强险项下的赔款金额。
问: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应如何赔偿? 2008年5月,我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宝罗轿车(有交强险)将我撞伤。住院治疗3个月、医疗费用3万元左右,交通费100元。另外,我的摩托车损失3000元。在该起事故中,我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经鉴定,我伤残4级,营养费2000元,建议出院后休息3个月。请问应如何赔偿我的损失?保险公司与对方如何承担赔付责任?
甲车(家庭自用五座客车)于2010年2月3日在人保公司投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万元),3月8日,发生与乙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本车上1人受伤的事故。该车受损严重,经我司与被保险人协商,同意按推定全损处理,该车按新车购置价15万元金额投保,已使用52个月,扣除残值2万元,甲车司机医疗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第三者车损5000元,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甲车主责、乙车次责。
问:人保公司如何赔付?(10分)
A.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杀人罪
标的车于2012年3月12日向我公司投保了以下险种:交强险、车损险20万(足额)、三者险2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5座。于2012年8月21日与一货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标的车驾驶员受重伤住院治疗。损失如下:标的车损48500元,三者车损失1200元,标的车驾驶员损失如下:医疗费41500元(假设无自负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伤残评定费300元、误工费8000元,护理费6000元,交通费200元、伤残赔偿金82000元。经交警认定标的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60%的赔偿责任。请计算我公司需如何赔付。
小学生杨某放学途中,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伤。对杨某所受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学校
B.车主
C.杨某的监护人
D.车主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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